|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请写明) | 主动 | 依申请 | ||||||
| 1 | 国有 土地 使用 权出 让信 息 | 土地出让计划 | 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政策导向;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落实计划供应的宗地;实施计划的保障措施。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2010年9月) | 每年3月31前,公布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 漳州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网站 | √ | √ | ||
| 2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 | 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出让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使用年期、用途、规划指标要求;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以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的办法;索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招标拍卖挂牌时间、地点、投标挂牌期限、投标和竞价方式等;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投标、竞买保证金;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 至少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20日。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日 | 漳州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一般指中国土地市场网、当地政府媒介)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 √ | |||
| 3 | 公告调整 | 公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项目概况、澄清或者修改事项、联系方式。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 | 按原公告发布渠道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涉及土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土地价格的重大变动,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距招拍挂活动开始时间少于20日的,招拍挂活动相应顺延 | 漳州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中国土地市场网或者土地有形市场等指定场所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 √ | |||
| 4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成交公示) | 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开发程度、土地级别、容积率、出让年限、供地方式、受让人、成交价格和成交时间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 |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 | 漳州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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