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21日我局拟对8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6-6850835 传真:0596-6850832
通讯地址:漳州开发区招商大厦七楼环保局(363122)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年生产600吨工艺品塑料件建设项目 | 漳州开发区一区 | 漳州诺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继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漳州开发区中南高科产业园二期,厂房建筑面积1134.36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工艺品塑料件600吨。 | 一、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废水经化粪池等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二、废气污染防治。破碎环节在密闭设备中进行,出料过程产生的少量粉尘在车间内自由沉降后收集清理;造粒、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车间密闭集气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23m高排气筒排放。三、噪声污染防治。运营期间,合理布置生产车间和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处置,防止固废的二次污染;废油桶、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做好收集、贮存等工作,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 无 | 无 |
| 2 | 合金模具及其他硬质合金产品制造项目 | 漳州开发区一区 | 鑫京瑞钨钢(福建)有限公司 | 福建继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漳州开发区中南高科产业园一期3幢101号、102号厂房,厂房建筑面积2930.1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合金模具及其他硬质合金产品120吨。 | 一、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设备冷却水和经沉淀处理的研磨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等设施处理后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二、废气污染防治。配料、投料、筛分、车修、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外排;酒精回收与脱蜡烧结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过滤+活性炭”处理后引至23m高排气筒排放。三、噪声污染防治。运营期间,合理布置生产车间和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处置,防止固废的二次污染;废油桶、废切割液、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做好收集、贮存等工作,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 无 | 无 |
| 3 | 年产注塑件100吨、线材300km项目 | 漳州开发区一区 | 漳州市镭钖工贸有限公司 | 福建继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漳州开发区中南高科产业园二期,厂房建筑面积建筑面积3043.73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注塑件100吨、线材300km。 | 一、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注塑成型环节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等设施处理后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二、废气污染防治。破碎环节在密闭设备中进行,出料过程产生的少量粉尘在车间内自由沉降后收集清理;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车间密闭集气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三、噪声污染防治。运营期间,合理布置生产车间和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处置,防止固废的二次污染;废油桶、废机油、废火花油包装物、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做好收集、贮存等工作,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 无 | 无 |
| 4 |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漳州开发区一区 | 漳州欧标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厦门益家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漳州开发区昆仑山路中南高科产业园二期,厂房使用面积2337.9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汽车脚垫650吨,摩托车脚垫200吨,塑料零件50吨。 | 一、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废水经化粪池等设施处理后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二、废气污染防治。破碎粉尘在密闭破碎间内自由沉降收集后清理;投料工序产生粉尘经车间集气罩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造粒、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集气、烘烤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车间密闭集气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三、噪声污染防治。运营期间,合理布置生产车间和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处置,防止固废的二次污染;废油桶、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做好收集、贮存等工作,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 无 | 无 |
| 5 | 港塑环保PVC塑料米新材料造粒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漳州开发区一区 | 漳州港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益家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漳州开发区昆仑山路中南高科产业园二期,厂房使用面积1783.14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定制塑料米1600吨,防滑垫等其他塑料制品200吨。 | 一、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废水经化粪池等设施处理后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二、废气污染防治。破碎工序产生粉尘经车间密闭集气后由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引至17m高排气筒排放;造粒和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车间密闭集气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引至17m高排气筒排放。三、噪声污染防治。运营期间,合理布置生产车间和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处置,防止固废的二次污染;废油桶、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做好收集、贮存等工作,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 无 | 无 |
| 6 | 塑料配件、硅胶制品生产项目 | 漳州开发区一区 | 漳州鑫劲鸿工贸有限公司 | 深圳市创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漳州开发区中南高科产业园二期7幢102号,厂房建筑面积2377.95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塑料配件120吨、硅胶制品10吨。 | 一、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废水经化粪池等设施处理后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二、废气污染防治。注塑过程及硅胶挤出成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引至22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车间为封闭状态,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收集治理后在车间内排放。三、噪声污染防治运营期间,合理布置生产车间和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处置,防止固废的二次污染;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做好收集、贮存等工作,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 无 | 无 |
| 7 | 年产800吨豆粉项目 | 漳州开发区一区 | 漳州亿味祥食品有限公司 | 深圳市创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漳州开发区观音山路45号,租赁厂房建筑面积174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800吨豆粉 | 一、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浸泡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压浆废水以及车间地板清洗废水经“调节池+沉淀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清水池”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磨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豆粉下脚料、废水处理沉渣等固体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处置,防止固体废物的二次污染。 | 无 | 无 |
| 8 | 和盈木质包装产品生产项目 | 漳州开发区一区 | 漳州市和盈实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创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漳州开发区红山路9号,利用已建的厂房建设木质产品生产线,建筑面积为6061.14 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木质包装产品60万件。 | 一、水污染防治。运营期间,应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二、废气污染防治。木屑及时清理;抛光工序产生的细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机采用生物质成型颗粒作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经袋式除尘器和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涂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采用“水帘柜+过滤棉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三、噪声污染防治。运营期间,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处置,防止固废的二次污染;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漆空桶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做好收集、贮存等工作,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 无 | 无 |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境保护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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