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6-6850835 传真:0596-6850832
通讯地址:漳州开发区招商大厦七楼环保局(363122)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塑料薄膜生产项目 | 漳州开发区一区 | 漳州邦斯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深圳市佳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漳州开发区一区中南高科产业园二期9幢102单元,厂房建筑面积1783.14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缠绕膜408吨、塑料米120吨。 | 一、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废水经化粪池等设施处理后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二、废气污染防治。运营期间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吹塑、造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吹塑、造粒工序在密闭车间中进行,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三、噪声污染防治。运营期间,合理布置生产车间和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处置,防止固废的二次污染;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油桶、胶粘剂空桶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做好收集、贮存等工作,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 无 | 无 |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境保护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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