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伟玲因保管不善,将坐落:漳州开发区丽江路8号怡心天地10幢301室,证号:漳房权证招字第163018454号,漳发国用(2016)第01462号的房产证、土地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伟玲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