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春因保管不善,将坐落:漳州开发区附中路5号永鸿厦门湾南岸29幢3003室,证号:闽(2023)漳州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463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木春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