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局是负责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以及交通、文化、农业、林业、水利等相对集中处罚,区容区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物业、燃气、室内外装修装饰行业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研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改进意见,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落实。
2.根据省、市人民政府关于相对集中处罚权的决定,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下行政处罚权:
(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3)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4)市政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5)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对社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倾倒、堆弃、焚烧废弃物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6)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对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美术品经营、音像制品管理的行政处罚权;
(7)广电出版管理方面的对出版、广播电视、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行政处罚权;
(8)卫生管理方面的对食品卫生、医疗废物管理的行政处罚权;
(9)行政物价管理方面的对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0)工商行政管理方面对流动无照个体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11)公安交通管理方面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2)海洋与渔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13)农业、林业、水利管理等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14)交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3.负责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解释、指导;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负责涉及城市管理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及案卷管理;负责本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工作,受理、办理管理相对人不服行政处罚而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
4.负责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区容环境卫生、物业、供气、装饰装修的行业管理、市场化监管、安全监管;组织协调专项治理和城市管理重大活动。
5.承担区容区貌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区容区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管辖行业城市管理相关行政审批和监管工作。
6.负责开发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活垃圾处理场的监督管理。指导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全区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7.指导全区户外广告设置工作。负责户外广告和标志设置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与贯彻落实工作;受委托,负责开发区户外广告和标志设置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开发区店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负责查处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和店招牌。
8.负责建筑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建筑装修活动相关管理工作。
9.负责开发区燃气(含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燃气管理工作。
10.负责开发区物业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
11.负责燃气、物业管理、装饰装修等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及执法协调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12.负责全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考核、监察工作;负责本系统执法人员有关法律知识、执法业务的教育培训以及协助做好执法资格审查、考核和发证工作;负责对本系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勤和队容队纪等情况的督查。
13.负责数字执法信息指挥中心的相关职责。
14.承办开发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对应的上级单位
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接市城市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及其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
(三)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地点: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汤洋工业园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596-6856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