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我局决定立即组织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及排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及排查范围
全区建筑施工、物业、燃气、供水等行业。
二、自查自纠及排查内容
(一)建筑施工方面
1.企业资质证照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相关活动,资质证照是否按时复审。建筑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等是否有效,是否按时复审等。
2.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履职到位,是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是否落实监理旁站监督制度,施工现场危大工程是否受控,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彻底等。
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主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的通知》(闽建建〔2017〕30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以及其他相关规范要求。
4.动火用电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是否实行动火许可证管理制度,动火许可证的签发是否经现场查验。动火作业现场是否落实防火措施,是否对可燃、易燃物品进行清理,是否对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易燃物采取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施工现场或生活区使用和存放氧气、乙炔、液化天然气、生物燃料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作业区是否配备消防安全值守人员,动火作业点位是否专人旁站监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民工生活区用电管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民工宿舍是否安装使用限电器,导线架设和工人用电是否规范等。
5.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安全性能检测报告、使用登记证、验收表、定期检查资料等管理资料。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施工升降机防坠器是否定期进行检验,设备是否日常检查保养及定期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6.施工现场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方案编制及审批程序情况,架体搭设是否按方案实施,预埋件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连墙件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水平防护是否到位。提升架各机构各部位是否安全、有效,架体搭设是否符合规范和方案要求。卸料平台搭设是否安全,预埋件设施是否合理,是否与脚手架相连接等。
7.危大工程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程序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深基坑、深沟槽、高大模板、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是否依据正确、计算准确、措施精确,专家论证程序是否合法,签署意见是否落实,签字及佐证材料是否齐全等。
(二)市政公用方面
1.燃气、供水企业履责情况
主要检查燃气、供水企业落实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包括开展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年内各项专项安全检查活动和打非治违等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推动、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应急体系等情况,以及防恐防范、危险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落实情况。
2.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城镇燃气。检查瓶装燃气供应站等经营场所、场站设施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检查各类燃气储存、输配设施以及强检的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报警系统、消防器材、避雷设施等设备完好和定期检验、运行情况,瓶装燃气供应站是否存在非法充装、倒灌倒气行为;检查是否存在燃气管线占压、埋深不足等问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检查燃气企业是否建立健全涵盖第三方挖掘及防范恐怖袭击破坏燃气管道的应急处理机制情况等;检查燃气企业是否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否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等。
(2)城市污水处理。重点检查城市污水处理厂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处理厂内氯气、二氧化氯、盐酸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执行,加药加氯车间、泵房等是否做好排气通风及有害气体的预警检测等。
(3)城市供水安全。重点检查各输水管线、水厂、加压泵站等重点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检查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保证高峰用水时段的供水生产调度、应急水源调配、备用电力设施储备等工作;检查水厂日常检测指标检测能力、二次供水和自建供水设施管理情况、消毒剂使用情况,是否制定氯气泄漏抢险制度并落实到位;突出检查“人防、物防、技防”等防恐安全各项措施落实,以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重点目标档案建立情况。
(4)地下管线保护。重点检查供水、供气等地下管线是否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方案;检查地下管线的实际埋深及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及时设立地下管道安全警示标志,检查管道清淤作业等密闭空间安全操作管理机制、井盖安全维护管理机制,并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完好;检查施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施工范围、地下管线保护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作业,是否存在未经管线产权单位同意和在情况不明下盲目开工、冒险施工情况。
(三)物业管理方面
1.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区各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设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等问题。
2.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开展物业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检查,切实发挥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净化物业服务行业消防安全环境。其中,针对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及老旧小区等重点部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消除火灾风险隐患。
3.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及安全提示。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深化消防宣传进小区、进家庭工作。重点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的培训情况,督促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火灾危险性,提示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立春、春节等重点时段,发布火灾风险提示。
三、时间安排
(一)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即日起至2019年1月8日)
组织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签订自查自纠承诺书(详见附件),深入排查,及时消除隐患,有效化解管控安全风险。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算“五到位”要求落实整改,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并形成书面检查记录留档备查。各企业应于2019年1月8日前将自查自纠承诺书报送至规划建设局。
(二)组织排查(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2月初)
规划建设局对各企业(项目)开展全面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闭环管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检查发现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责任单位采取果断措施,该停工(业)的停工(业),该立案的立案,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各类隐患整改到位。
四、相关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
要充分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二)落实主体责任
规划建设局各相关科室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做到监督管理无盲区。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主动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抓好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有效遏制作业现场“三违”行为,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三)强化监督执法
规划建设局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或检查流于形式、没有发现问题或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该扣分的扣分,该停工(业)的停工(业),该立案的立案,并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将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纳入“黑名单”管理。自查自纠及排查工作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将责令全面停工(业)整顿,严格按照“五个一律”要求从严查处。
(四)做好应急值守
各单位要结合冬春季节安全生产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强化应急处置联动机制。要认真做好春节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各种应急防范准备。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证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领导干部要及时靠前指挥,对突发事件组织力量妥善应对处置。
附件: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承诺书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规划建设局
2019年1月6日
附件:
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承诺书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及排查工作的通知》已收到,根据要求,本企业(单位)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并完成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期间,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并按照要求建立相关台账。若有不实之处,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企业(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