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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开发区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漳招管环办字〔2022〕8号

漳招管字〔20228

各相关单位:

根据漳州开发区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有关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结合2022年“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中“比生态建设”指标任务,为切实提升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现将《漳州开发区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特此通知。

 

 

                           漳州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

                                 委员会办公室

                               2022325



 

漳州开发区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为落实漳州市2022年“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中“比生态建设”工作部署,切实提升漳州开发区空气质量,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落实落细污染防治各项具体措施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上级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强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聚焦问题强化治理,持续推进蓝天保卫战,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

二、 工作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建立常态化整改工作机制落实部门协同、联防联控措施严控大气环境颗粒污物(PM2.5PM10臭氧(O3)等指标浓度完成2022年空气质量年度考核目标,即:空气质量优良率不低于99.3%,PM2.5浓度不高于21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不高于39微克/立方米,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三、 工作措施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分工,各部门应落实以下管控措施:

(一)开展扬尘污染综合管控

规划建设局负责落实对全区建筑工地的监管,确保各项扬尘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扬尘污染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采取约谈、整改、停工、处罚等措施。

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开展运输车辆防扬洒措施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从严查处车辆带泥上路、渣土沿途滴洒漏等违规行为。

社会发展局负责管委会存量土地的监管,落实扬尘防控措施。

招商漳州规划建设部负责落实招商漳州存量土地扬尘治理工作。

公用公司负责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明确每条道路的具体清扫洒水时间及频次特别是厦大附中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周边道路应保持湿润状态,成功大道应落实路面保洁工作常态化。

(二)加强工业企业监管

环境保护局督促企业完善物料堆场防逸散措施督促企业废气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鼓励引导企业对VOCs有机废气治理进行提标改造,通过加强作业区域密闭、加强废气收集吸附,充分利用并及时更换活性碳吸附材料、更新光热催化等治理手段,有效降低有机废气排放量及浓度。

(三)严控露天焚烧行为

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强化现场巡查,严控露天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等行为,对性质恶劣,焚烧行为产生严重影响的单位及个人依法进行教育并处罚。

(四)开展餐饮油烟整治

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加强对餐饮油烟治理的巡查,坚决取缔露天烧烤行为;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入店经营的烧烤设备配备油烟净化设施

(五)加强道路交通管理

交警大队负责加强交通疏导,最大程度化解交通拥堵,减少机动车怠速和低速时的尾气排放。

四、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空气质量提升工作列入日常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积极推进工作有效落实。

(二)落实动态管理

结合生态环境问题“两单一表”整改工作,实施“每周一报”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应在每周五12:00前将本周工作落实情况报环委办,环委办将在《每周一报》中对相关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通报。

(三)强化协同作战

各部门、各单位对于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需多部门联合行动的事项应主动协调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协调不畅的,应及时报环委办组织协调,必要时提请管委会领导决策。

营造工作氛围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向社会公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关要求,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发动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营造公众参与空气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查问责

对于工作推诿扯皮、消极怠工、落实不力的,环委办将及时提请效能办按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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