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我局拟对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漳州开发区友福福鼎肉片店等7家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漳州开发区洪记面食店《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进行注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8月6日至8月19日。到期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注销,未缴回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正、副本作废。
监督电话:0596-6895267 传真:0596-6895267
地址:漳州开发区招商大道49号海关大厦502室
特此通告。
漳州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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