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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卫生局关于印发漳州开发区2025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漳招管教规〔2025〕3号 

中学

现将《漳州开发区2025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漳州开发区教育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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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开发区2025秋季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学生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入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漳州开发区实际,现就做好漳州开发区2025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2025年秋季,全区初中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结合各学校具体情况组织漳州开发区内符合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组织入学。

二、招生对象

漳州开发区内符合条件的所有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须未曾在其他地区取得初中学籍。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漳州开发区户籍学生

根据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区实行“初中入学一件事”。

1.网上报名

76日至79日,本区户籍学生通过闽政通APP-本地(漳州)-入学一件事-漳州开发区(报名入口)进行信息登记。“入学一件事”系统将对学生的信息进行比对核验。监护人要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由于虚假、错误信息产生的相应责任。

无法顺利完成线上登记报名的户籍学生,家长可于7月9日携带相关就学材料至片区对应的学校现场登记。其中,厦大附中片区统一到本部校区。

2.入户调查

7月8日至7月11日。学校将组织线下入户调查,核实居住情况。

3.录取结果查询

7月底,由各学校在公众号发布录取名单。

(二)非漳州开发区户籍学生

1.学生类别

符合政策的人才子女、军人子女、公安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员工子女等

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网上信息登记

非户籍学生招生对象均需进行网上报名。

7月6日起至7月9日,各招生对象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监护人要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由于虚假、错误信息产生的相应责任。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招生对象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招生信息登记:1.扫描识别以下二维码进行信息登记;2.进入漳州开发区公众号后台,在菜单栏“微服务”中点击子菜单“初中招生”进行登记。



 教育卫生局关于印发漳州开发区2025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3.现场报名确认

符合政策的人才子女、军人子女、公安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员工子女等,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11日至7月12日,统一到海滨学校现场报名。厦门大学(含嘉庚学院)正式教职工子女报名由厦大漳州校区统一组织。

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现场报名时间为8月初,统一到海滨学校现场报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学区划分与招生计划

(一)学区划分

根据漳州开发区人口、学校分布,2025年初中学校招生片区范围与2024年相同。

今后漳州开发区将根据生源变化,适时调整招生片区范围。

(二)2025年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序号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片区范围
1厦大附中本部校区600人大径社区,店地社区,白沙社区,双鱼岛大桥与鼎仔内山沿线以南的凌波社区、南滨社区
南滨校区500人
2海滨学校430人石坑社区,双鱼岛与鼎仔内山沿线以北的凌波社区

特别提醒:

1.本招生范围及计划仅适用2025年。

2.新建的住宅所属施教区,将以教育卫生局公布的文件为准。

3.为缓解厦大附中本部校区超规模运转状态,同时满足厦大附中建设高水平省示范高中的需要,2024年我区《招生工作意见》已预告厦大附中本部校区2025年七年级招生规模将调整为12个班,600人。未来视学校发展情况,还将动态调减。

4.根据对厦大附中片区2025年秋季七年级适龄学生的户籍摸排,片区第600个户籍学生的落户时间约为20218月6日(注:未剔除不符合入学条件、校区志愿等影响因素)

5.根据此前预告,厦大附中(含南滨校区)施教区内学位长期严重紧张,若户籍落户时间晚于2023年9月1日(含),2024年秋季及以后年度的入学将会调剂至开发区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6.厦大附中片区学生可申请就读海滨学校,有意向学生家长请于7月9日到海滨学校中学部报名。咨询电话:0596-6895699。

五、招生对象类别及学区确定

(一)本户籍学生

1.本区户籍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要求”:

(1)“两一致”要求

学生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即学生及其父母(或父母一方)的户籍所在地住房是其实际住所]

校招生时,开展入户核查

特别提醒:此前已预告,2025年起,适龄学生的父母(或父母一方)持有片区房屋产权比例应大于50%。

(2)“三年一学位”要求

通过购房落户的学生,其户籍登记地的住宅房产只能有一位学生在本区初中就学(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简称“三年一学位”。

(3)户籍迁入时间要求

学生及父母(或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时间至少应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其中,厦大附中(含南滨校区)片区,学生户籍迁入时间晚于2023年9月1日(含),根据学位统筹安排区内学校。

2.学区确定

1同时符合上述“三个要求”(“两一致”“三年一学位”和户籍迁入时间)的本区户籍学生,以户籍登记地址对应就学学区。见前文“学区划分与招生计划”。

(2)片区招生对象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按学生户籍落入本招生片区时间先后排序,依次录满。溢出生源由教育卫生局统筹安排。详见下文“厦大附中(含南滨校区)招生说明”。

(3)未全部符合“三个要求”的本区户籍学生,由教育卫生局根据漳州开发区内学位情况,“两一致情况、“三年一学位”、房屋产权情况、学生户籍迁入时间等条件符合程度依次排序录取调剂安排。

(二)人才类人员子女

1)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其子女就学由教育卫生局统筹安排。

(2)产业人才子女。属于我区重大项目、重要产业所需人才以及对漳州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人员子女入学,按程序经管委会审批后,由教育卫生局统筹安排。

(3)根据漳州开发区管委会与厦门大学合作办学协议,厦门大学(含嘉庚学院)正式教职工的子女可优先就读厦大附中。就读校区由教育卫生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三)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就学,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由教育卫生局统筹安排

(四)员工子女(非漳州开发区户籍)

非漳州开发区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在管委会各局办、港口口岸行政事业单位、漳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派驻区内机构、开发区有限公司总部(包括管委会或有限公司的直属、控股、参资40%及以上企业)、开发区公办学校第一医院等单位,且社保缴纳一年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受社保缴交年限限制)的子女根据父(母)区内所购房屋地址对应就学学区,并执行“三年一学位”要求;未在漳州开发区购房的,根据其单位地址对应就学学区。

(五)随迁子女

我区将继续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随迁子女父(母)需持有效的漳州开发区《居住证》。无法提供有效漳州开发区《居住证》的,请提前做好在户籍地入学准备。

随迁子女按照《漳州开发区2025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初中积分入学实施细则》执行(详见附件2)。

在教育卫生局公布相关学校空余学位后,8月初,随迁子女到海滨学校报名并填报学校志愿,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逐一录取,录满为止。随迁子女现场报名事项,将另行通知。

六、报名材料要求

详见附件1。

七、厦大附中(含南滨校区)招生说明

经摸排,2025年秋季初中七年级学位严重紧张的中学仍为:厦大附中(含南滨校区)设为2025年学位严重紧张学校。

厦大附中片区将延续2024年的招生政策优先招收符合“三个要求”(“三个要求”指:“两一致”“三年一学位”、户籍按要求提前迁入)的学生,继续实行按落户时间排序政策,结合学生志愿,依次录取。即厦大附中两个校区招生时,优先根据学生志愿录取,其中生源超招生计划的校区,将按落户时间排序依次录取,溢出生源安排至另一个校区。

未全部符合“三个要求”的厦大附中片区生源,将调剂至其他片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八、招生时间安排

事项时间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7月6日至7月9日1.漳州开发区户籍学生通过闽政通APP“入学一件事”进行报名,无需现场报名。2.非漳州开发区户籍学生,通过扫码文中二维码或进入漳州开发区公众号进行登记。
线下指导(户籍学生)7月9日无法顺利完成线上登记报名的户籍学生,家长可于7月9日携带相关就学材料至片区对应学校现场报名。
调剂申请7月9日厦大附中片区学生,可申请调剂海滨学校。地点:海滨学校
现场登记7月11日至7月12日符合政策的人才子女、军人子女、公安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员工子女等,统一到海滨学校现场登记。
入户调查7月8日至7月11日学校开展入户调查。
资格审核7月底完成对学生资格进行全面核验。
公布录取名单和空余学位8月初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教育卫生局在漳州开发区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初一空余学位名额。
随迁子女报名登记8月初外来务工人员现场提交积分所需材料。报名地点:海滨学校
随迁积分公示8月初公示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积分,逾期不再受理。
公布随迁录取结果8月中上旬全区所有随迁子女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招收,招满为止。

、其他要求

(一)各校根据招生工作意见,制定学校招生方案,报教育卫生局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为严肃招生行为,学生及其家长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律取消子女入学资格,已经就读的取消就读资格,并列入招生黑名单。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后果由个人承担。

)严禁已在全国学籍系统建立初中学籍的学生在漳州开发区报名,否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关于户籍学生插班转学

我区初中学位严重紧张,此前已预告,无法接收转学申请。

招生工作意见自发文之日执行,有效期一年。

招生工作意见漳州开发区教育卫生局负责解释。

(七)招生咨询电话

序号 电 话
1厦大附中0596-6846222
2海滨学校0596-6077039

(八)教育部门招生监督电话:0596-6895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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