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招管规〔2025〕1号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互联网平台创业激励政策》(漳招管字〔2018〕88号)和《漳州开发区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漳招管字〔2021〕1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漳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