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简称开发区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开发区财政有关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实施开发区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它有关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节经济和综合使用预算内外财力的建议。负责制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组织各项财政收入,管理政府非税收入以及有关政府性基金、城市建设资金等。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开发区财政有关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定、实施开发区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它有关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节经济和综合使用预算内外财力的建议。
(三)负责编制管委会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起草、报告本级预算、决算及其执行情况;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管委会下属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制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组织各项财政收入,管理政府非税收入以及有关政府性基金、城市建设资金等。
(五)负责管理管委会财政公共支出和各项专款;执行采购政策,制定需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六)负责开发区国库管理。
(七)负责审批管委会各单位预算经费、社会发展专项和预算外项目支出;管理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
(八)负责开发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
(九)负责投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农林水支出等;制定促进开发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相关财政政策。
(十一)负责编制管委会固定资产年度购置计划,审批计划内外的购置申请,参与固定资产盘查及报废工作。
(十二)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土地出让收入等财政票据的管理,组织开展收费年审和换发收费许可证工作。
(十三)负责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核算及管理;制定处理会计业务的具体办法,监督检查会计档案归档工作。
(十四)负责监督和规范开发区会计行为,组织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办证等事务,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
(十五)负责监督、检查管委会下属单位遵守财经纪律的情况,制定财政监督检查制度;贯彻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防范财政风险。
(十六)负责执行政府采购的政策规定,监督和管理政府采购活动,按规定审批开发区政府采购方式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工作,处理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
(十七)负责研究拟定全区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审批专控商品,组织查处控购违规事项。
(十八)负责财政性投融资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查。
(十九)参与管委会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单位的关键业绩指标(KPI)考核工作。
(二十)承办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因漳州开发区目前实行“政企合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特殊体制模式,财政局与有招商局漳州开发区限公司财务部合并办公,费用共担。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财政局包括6个科室。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开发区财政局 | 财政拨款 | 27 | 27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财政局围绕转型升级,跨越发展中心工作,以提升执行力为目标,积极参与、配合开发区各项业务的开展,努力为开发区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持。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积极推进漳州开发区PPP项目。
(三)大力推进厦漳跨海大桥免收通行费事宜。
(四)促成产业子基金设立并投资运作。
(五)加强政府采购规范管理。
(六)开展自查自纠深化整改工作。
(七)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八)积极协调,增加开发区税收收入。
(九)持续抓好队伍建设,确保专业高效尽职。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局年初结转和结余198.13万元,本年收入49,677.15万元,本年支出49,746.81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8.47万元。
(一)2017年收入49,677.1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5,642.99万元,增长12.8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9,622.6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21,044.98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54.53万元。
(二)2017年支出49,746.8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5932.14万元,增长13.5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71.6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86.96万元,公用支出84.71万元。
2.项目支出49,175.14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8,701.8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85.3万元,下降2.33%,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552.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57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工资及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8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金融管理事务比上年同期减少。
(三)预算改革业务29.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1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绩效评价项目。
(四)信息化建设5.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7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减少设备一体化购置及HX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平台系统服务费。
(五)财政委托业务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本年PPP项目比上年同期支出增加4.20万元。
(六)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6.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6.67万元,下降94%。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发生纳税大户奖励金、资源综合利用贡献企业奖励金、纳税大户相关活动经费。
(七)消防162.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4.76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2017年二区消防站工程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
(八)道路交通管理549.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4.10万元,增长899%。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支出。
(九)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29.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50.08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中小学校舍建设支出。
(十)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5.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9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幼儿园建设支出。
(十一)行政运行39.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8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海防长卷建设支出。
(十二)其他就业补助支出78.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12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人劳局省级就业专项资金。
(十三)综合医院138.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28万元,增长375%。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第一医院建设支出。
(十四)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8,070.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49.04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2017减少道路、排洪沟等工程支出。
(十五)城乡社区环境卫生67.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52万元,增长3.58%。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二区垃圾中转站支出。
(十六)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涉外支出。
(十七)其他商业服务等支出4,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南太武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款。
(十八)金融部门其他监管支出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监管办事处公用经费补助支出。
(十九)国土整治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耕地开垦费支出24万元。
(二十)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11.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支出。
(二十一)防震减灾基础管理1.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地震应急避难所支出。
(二十二)其棚户区改造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补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
(二十三)住房公积金18.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1,044.9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941.8万元,增长159.71%,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57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071.6万元,增长68.04%。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二)城市建设支出19469.4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2137.46万元,增长165.54%。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城市建设支出。
(三)棚户区改造支出0.5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29.6万元,下降99.77%。主要原因是2017年减少棚户区改造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1.6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86.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84.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4万元,同比增长(下降)91.1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3.4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创新业务专家调研、外单位业务检查及金融事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4批次、接待总人数28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91.11%,主要是财政业务创新和金融事务的业务需要。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7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1.09%,主要是2017年人员流动和部分经费支出减少引起。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2017年未开展。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 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 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 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 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