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8年度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预算说明
2018-06-13 16:03 来源:规划建设局(水务局)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预算草案已于5月15日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第9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开发区党办《关于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漳招党办字〔2016〕10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二)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三)指导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动态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开发区质安站无下设科室。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开发区质安站

财政拨款

9

7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开发区质安站主要任务是:

(一)按照省、市住建主管部门工作部署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以及我省工程质量和队伍素质双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建筑模架、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治理。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落实动态监管办法,建立以动态监管记分评价为主线的综合检查执法机制,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工作,对列入黑名单的责任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提高各方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守法意识。

(二)开展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施工工地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样板引路制度,推进工程施工安全监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

(三)落实标准化施工管理,加大施工现场防扬尘治理力度。督促施工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施工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在开工前应完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工地四周要规范设置封闭围挡,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合理地分开设置。施工现场出入口和主要施工道路路面硬化平整,设置洗车台,完善排水设施,出入口配置洗车设备等防污染措施,确保车辆净车出场;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并采用密闭式防尘网覆盖。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开发区质安站收入预算为331.24万元,比上年增加70.9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费用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1.24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31.24万元,比上年增加70.9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61.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公用支出69.08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31.24万元,比上年增加70.9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费用的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2120101)308.5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综合定额公用经费、福利费、机动车支出、其他公用支出、公务交通补贴。

     (二)住房公积金(2210201)22.1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1.2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61.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0.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督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7.1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7.1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开发区质安站(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08万元,比2017年增加33.8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培训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开发区质安站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开发区质安站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开发区质安站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8年度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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