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
2019-02-18 10:36 来源:漳州开发区财政局(国资委)

漳招管财字〔2019〕5号                       

各单位: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2019年预算草案已经1月24日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第2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好本单位预算执行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组织收入,完成预算收入任务

各单位要按照开发区党委、管委会总体部署,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足额完成各项收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减征、免征或者缓征应征收入,也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确保完成年度收入预算。各单位要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资金,用好用足国家、省市相关政策。

二、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执行

各单位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在预算执行中加强管控,压实刚性支出。管委会领导班子带头,各单位都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把控各项支出。日常经费方面,按照“有保有压”原则,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压减一般性支出。社会事业专项方面,要进行分类梳理,逐项确认项目开展的必要性。“三公”经费支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原则上只减不增。要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数额执行预算,不得随意调整。对预算执行中因政策变化等原因确需调整的项目,要按规定程序申报,获批后执行。对预算中安排用于全区性的专项资金,不得安排用于本部门的工作经费或业务费等。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改变政府采购项目预算。

三、优化支出执行,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预算执行事前规划,依照年度预算安排及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按轻重缓急统筹资金安排。其中基本支出按序时进度支付,项目支出要围绕绩效目标,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和实际进度,按照相关合同和规定程序稳妥支付,着力提高部门预算执行的均衡性、时效性。

要按照十九大报告“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强执行中的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实现;加强绩效自评价,按照规定程序,以适当方式公开;强化评价结果应用,逐步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

四、做好预算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开发区党办《关于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漳招党办字〔2016〕10号)的要求,除涉密以及明确暂时不公开的单位外,各部门应在收到财政部门预算批复20日内,及时做好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并妥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表(纸质文件送达)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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