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招管经字〔2018〕28号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报来《规划建设局关于报送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径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议书的函》文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大径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议书,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改善片区内居民居住条件,完善城区配套市政基础设施。
二、建设地点:漳州开发区二区(北至湘江路、南至卓歧内湖、西至南滨大道、东至大径六路)。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对大径片区规划用地面积69.31公顷范围进行整体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改造地块范围内的征拆迁,建设棚改安置住房、沿街商铺、公建配套及区域内市政道路、公园、小学、邻里中心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新建棚改安置房总用地面积为13529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84705.51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89502.96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243060平方米,商业面积34933.96平方米,配套公建1150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95202.55平方米,总套数共2162套。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初步估算313635万元,资金按照地方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和中期财政规划支出。
请依据此批复文件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项目资金,委托有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济发展局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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