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招管规字〔2019〕8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漳建发〔2019〕5号)和《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漳招管安委字〔2019〕2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开发区住建(人防)系统安全工作,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住建(人防)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摆到最重要的位置,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立足开发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实际,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严肃通报和追责问责,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确保开发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摸清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做到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科室全面开展专项检查行动,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力争不发生安全事故,为开发区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9年底。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金彦云局长担任组长,林文洲助理、黄森杰助理、黄秀钿副总监担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工科。
五、工作任务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工艺系统、安全设施设备、技术装备、作业环境,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政府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重大节日、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编制,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值班值守情况。
(二)强化监管责任。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深入排查本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查找薄弱环节,摸清安全风险,细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坚持安全生产工作抓日常、抓重点、抓长效。
1.建筑施工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项目管控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配齐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等情况;建工科、质量安全监督站加强行业监管执法,落实“双随机”监督机制,规范实施动态监管评价工作情况。
(2)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落实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在建工地安装实施远程监控,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控情况。
(3)重大危险源防控管理情况。按有关规定落实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评估和监控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基坑支护、土方开挖、高边坡、外脚手架、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现场施工用电、消防安全的检查情况。
(4)应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建立健全事故灾害应急处置机制,落实特殊季节、灾害天气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2.燃气领域
(1)安全制度建立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和完善场站和管道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国标、行标和规范对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定期检测、维护,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排除。
(2)重点部位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场站、管道、重大危险源、受压容器、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消防设施器材管道占压、第三方施工保护等。
(3)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各项举措落实情况。重点是瓶装液化气销售实名制、打击液化气非法充装销售暨收缴废旧液化气钢瓶行动、推动餐饮场所和管道燃气用户更换燃气安全软管,开展高层建筑和城市综合体安全用气检查,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情况等。
3.供排水行业
供水方面重点检查氯气等消毒药剂药品的储存、使用及水厂安保措施是否完善,原水生产过程是否按质量控制措施,是否严格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输配水管道是否建立并执行定期巡查制度,二次供水设施运行是否正常等。污水方面重点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安全管理,强化污水处理和污水管网设施施工及日常维护等各个生产环节的规范运作,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严厉杜绝违章操作,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日常生产安全和设施正常稳定运行,达标排放,避免污染事故发生。
4.物业管理
(1)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区各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设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等问题。
(2)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物业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检查,切实发挥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净化物业服务行业消防安全环境。其中,针对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及老旧小区等重点部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消除火灾风险隐患。
(3)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及安全提示。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深化消防宣传进小区、进家庭工作。重点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的培训情况,督促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火灾危险性,提示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5.城市和农村危旧房
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漳政办发〔2018〕57号)和《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招管办字〔2019〕8号)要求,督促相关部门继续对城市建筑年代久特别是1990年之前(含1990年)建成、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且未改造的危险房屋;近年受强降雨灾害侵袭地区的房屋;临河临江、高边坡及易发生地质灾害区域的房屋;石结构房屋;直管公房;在建及已竣工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其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居民住宅等做好城市房屋安全使用排查整治工作,并做好及时汇总、按时上报。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督促相关部门及时组织进行整治,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已完成整治的,要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治落实到位,切实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在建农房拉网式检查的紧急通知》(闽建电〔2019〕1号)部署要求,开展在建农房拉网式检查。应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生产排查事故隐患,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重点开展对有人居住的农村危旧房屋,以及农村贫困户住房开展排查,建立检查督查工作机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排查中属D级危房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C级危房的,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监督责任单位,并立即督促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6.人防设施
对人防工程开发利用出租场所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落实监管措施,做到责任未落实不放过,措施未到位不放过,隐患未整改不放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专门抓,强化责任、强化措施、强化落实,及时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化责任落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注重工作实效,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工作中不搞“一刀切”,不搞“兴师动众”。综合运用“两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随机走访”等工作方法,重点深入存在薄弱环节、重大风险、安全生产基础差的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生产基础好、管理规范、多年没有事故的企业少检查多提醒。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符合闽建建〔2014〕15号文情形的及时予以立案查处,符合闽建〔2016〕5号文规定情形的坚决列入质量安全“黑名单”。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各地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要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做到闭环管理,对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查处,该停工的停工,该停业的停业,该拆除的拆除,对无证上岗、违章冒险作业等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要加强指导服务,通过调研指导、专家服务等方式深入一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保障一方平安。
(三)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宣传报道,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本辖区、各有关部门、企业及职工,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加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开曝光。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四)严肃执法问责。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通报制度,强化整改落实。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对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走过场、整改治理不力的,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严格执法,并及时予以公开曝光;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切实解决执法宽松软“不长牙”的问题,倒逼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