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关于印发《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人防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12-10 10:37 来源:漳州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水务局)
漳招管规字〔2018〕45号
局机关各科室(站),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区住建领域消防安全,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漳安委〔2018〕26号)和《关于印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建安〔2018〕74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人防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研判本地区、本行业冬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人防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规划建设局

2018年12月6日


附件: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人防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住建系统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漳安委〔2018〕26号)和《关于印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建安〔2018〕74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是今冬明春防火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各项预防措施,坚决遏制较大及亡人火灾事故,确保我区住建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金彦云局长为组长,林文洲助理、黄秀钿规划副总监为副组长的规划建设局(人防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由建工科、质安站、城建科、物管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工科,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各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工科负责)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工科要结合高层建筑消防整治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开展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分开设置情况,特别是仓库、活动板房、临时工地用房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堆放情况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板的防火性能,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落实严肃查处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违章操作行为;加大对既有建筑外墙改造工程的监管力度,禁止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填缝剂和燃烧性能等级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外墙改造材料;组织开展施工作业人员消防教育培训,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

(二)市政公用行业消防安全(城建科负责)

城建科每年应提出市政消火栓建设和改造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供水企业实施,督促指导供水企业将市政消火栓建设与供水设施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成。同时要联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部门开展市政消火栓专项检查,摸清实有数、差额数和损坏数,建立完整的消火栓档案。要督促指导城市供水企业定期检查、及时维护市政供水设施,整改损坏、被圈占、被埋压的市政消火栓。整治期间应根据专项检查及时增补市政消火栓,对市政消火栓进行全部维修、保养,确保完好率。

要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及时检查、整改管道、设施、报警装置等埋深不足、途经垃圾焚烧点、与其他管道及窨井交叉、明设管道未进行外加保护、不同材质管道连接点、温度补偿段及变形补偿管段等隐患,并在管道总阀门处设置醒目标志;督促燃气企业加强临近高层建筑的场站内部安全管理与巡查,按照借用气合同的约定对单位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承担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城镇燃气企业对燃气制气厂、输配管网、液化气贮灌站、供应点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抓好燃气管网隐患点整治和用户安全用气。

(三)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物管科负责)

物管科要加强属地日常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排查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公共区域电动车充电设施)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引导业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宣传工作,消除小区楼道内堆积的易燃易爆物品,进一步推动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有建立住宅专项维修金的小区,物业企业应按流程申请使用,对于符合紧急情况支取条件的,按紧急支取规定及时给予办理。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金的,物业企业应制定维修方案,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并报业委会、居(村)委会、公安消防部门进行协调处理,组织业主筹集资金及时维修,同时建档备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管理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人防设施消防安全(建工科负责)

对早期人防工程、单建式人防工程、人防资产租赁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

四、工作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层级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专项治理与抓好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2月6日前)。各单位要及时制定方案或召开会议部署,确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2月6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单位要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

各单位要组织检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对所辖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研判总结,制定工作台账,主动研究解决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与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密切配合,建立协作机制,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突出重点,全面治理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燃气、市政建设、物业小区、直管公房等行业领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突出本行业冬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段、重点时段,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等,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要逐级督办,限期消除。要强化问责机制,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请各单位12月起每月16日报送当月火灾防控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后1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廖连明,电话:6850675,邮箱:liaolianming@cmh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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