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司报送的《福建君华食品有限公司豆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申请材料已收悉。该项目位于漳州开发区成功大道27号中创盈科产业园B栋101区域及C栋102区域,主要建设磨浆车间、凝固成型车间、油炸车间、仓库等内容,以及配套公辅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400吨油炸豆腐袋。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我局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部审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基本符合环评技术导则要求,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的结果基本可信,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基本可行,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内容和结论。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控制要求
(一)水污染防治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洗浸泡废水、成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以及锅炉系统排水和化验室废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等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一起经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并应同时满足漳州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二)废气污染防治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油炸废气、污水处理设施废气以及燃气锅炉废气,油炸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引至27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大型规模标准要求;燃气锅炉有组织废气引至8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相应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NH3、H2S、臭气无组织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相应限值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
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临成功大道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三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豆渣、废油、废油渣、废包装材料、污泥等固体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处置,防止固体废物的二次污染。
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0.5412t/a、0.0541t/a;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为0.12t/a、0.561t/a,总量控制指标均通过排污权交易购买。
四、加强项目管理,积极开展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认证工作;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
五、你司应严格履行承诺,通过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购入我局出具的总量控制指标数量,并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方可投入生产。
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可正式投入使用。
七、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应根据报告表及批复要求逐项落实有关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等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特此批复。
漳州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