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环保部《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环办〔2015〕88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环保法〔2016〕3号)和《漳州市环保局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漳环综〔2016〕4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规定的抽查主体、对象和抽查比例,开发区环保局组织开展了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工作,2019年1-9月份共随机抽查企业11家次,其中,一般污染源6家次,重点污染源3家次,特殊污染源2家次。现将相关工作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2019年1-9月份已开展双随机抽查企业名单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境保护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