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漳州开发区环保局关于福建省华索沥青工业有限公司初始排污权核定情况的公示
2020-08-07 15:56 来源:漳州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局)
  根据福建省华索沥青工业有限公司排污权核定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我局按照《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14〕24 号)、《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闽环发〔2014〕12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政〔2016〕54号)等相关规定,对福建省华索沥青工业有限公司的初始排污权进行了核定,具体情况如下:

福建省华索沥青工业有限公司(漳州开发区华索沥青工业有限公司年加工2万吨沥青改性项目)的初始排污权为:二氧化硫0.5341吨/年,氮氧化物0.55吨/年。(有效期为:2020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13日)。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上述核定结果公示7天。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20年8月7日-2020年8月13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电话和信箱:

电话:0596-6856050    传真:0596-6856831

通讯地址: 漳州开发区招商大厦303室

电子邮件:wanyongji@cmhk.com

漳州开发区环保局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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