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漳州开发区环保局关于漳州嘉年钢铁有限公司初始排污权核定情况的公示
2020-11-23 17:40 来源:漳州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局)
  根据漳州嘉年钢铁有限公司排污权核定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我局按照《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14〕24 号)、《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闽环发〔2014〕12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政〔2016〕54号)等相关规定,对漳州嘉年钢铁有限公司的初始排污权进行了核定,具体情况如下:

漳州嘉年钢铁有限公司(无缝化API石油管工程、无缝化API石油管工程(年产1万吨防腐钢管))的初始排污权为:二氧化硫0吨/年,氮氧化物0吨/年,化学需氧量0吨/年,氨氮0吨/年。(有效期为:2020年11月23日至2025年11月22日)。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上述核定结果公示7天。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1月29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电话和信箱:

电话:0596-6856050    传真:0596-6856831

通讯地址: 漳州开发区招商大厦303室

电子邮件:wanyongji@cmhk.com

漳州开发区环保局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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